快來搶好康!交通部觀光局配合行政院消費提振措施,推動「國人國內旅遊住宿優惠補助」活動,僅提供11萬5千個補助名額,活動自11月20日上午10點開放線上申請折價電子序號,每組號碼經登錄成功即可補助一間房的房價30%,最高補助1000元!
才開始沒幾天就剩不到五萬名額,你申請了沒?
申請「國人國內旅遊住宿優惠補助」活動補助辦法如下:
(一)至活動專網(http:/coupon.taiwan.net.tw)、或觀光資訊網、臺灣旅宿網、觀光行政資訊網、臺灣觀光年曆中「國內旅遊住宿優惠補助」活動專區登錄個人資料,申請"限期旅遊住宿"折價電子序號碼。
如圖所示,填寫完資料後按取得序號。
家裡沒印表機的朋友也不用擔心,申請到的序號簡訊會傳送至您所填寫的手機。
(二)申請到"限期旅遊住宿"折價電子序號碼,預訂住宿參與本活動之觀光旅館、一般旅館及民宿房間時,必須告知業者,由業者至「國內旅遊住宿優惠補助」活動專區確定為補助名額內。
旅遊住宿優惠補助飯店查詢專區 http://coupon.taiwan.net.tw/coupon/coupon.php?action=search_hotel
(三)必須於活動期間完成住宿,結帳時出示個人身分證明,由業者至「國內旅遊住宿優惠補助」活動專區檢核,並確認電子序號為本人使用。
(四)每人用個人身分證號碼,限索取1組折價電子序號碼,每組號碼優惠補助1間1晚實售房價之30%,最高補助新臺幣1,000元。
(五)旅宿業開立住宿證明資料 (如統一發票、收據、禮券、代收轉付、確認單等)必須由業者收執影本,作為業者向本局申請補助經費之證明文件。
※ 小提醒:
1.憑申請"限期旅遊住宿"折價電子序號碼,於預訂旅遊住宿房間時告知序號碼,由業者進入「國內旅遊住宿優惠補助」活動專區將序號碼登錄「已訂房」即列為補助名額,依訂房優先順序補助名額額滿時,觀光局將於專區公告,系統將停止業者登錄。
2.以折價電子序號完成預訂房間嗣後取消,已獲得補助名額即刻釋出,折價電子序號仍可繼續使用,如再預訂房間未獲補助名額,應由本人自行負責。
3.取得序號不代表獲得優惠補助,請務必於訂房後主動向飯店/民宿提供序號,以加速登錄時間,如補助名額已滿即無法取得優惠補助。
4.持住宿禮券或其他優惠折價券之旅客,憑申請"限期旅遊住宿"折價電子序號碼,預訂參與活動之旅館或民宿房間,且為優惠補助名額內,並於104年11月20日至105年2月29日完成住宿,仍享有優惠補助。
5.參加旅行社辦理國內旅遊之團員,持申請折價電子序號碼預訂參與本次活動之旅館或民宿房間,並於104年11月20日至105年2月29日完成住宿,適用優惠補助。
6.旅客申請"限期旅遊住宿"折價電子序號碼發生問題,旅宿業者如無法即時處理,旅客應同意不提供優惠補助,留下姓名、聯絡手機或電話號碼,事後由觀光局處理,並將處理結果通知旅客。
7.本補助限個人使用,不可開立公司統編
*旅客住宿辦理優惠補助程序為:
1.旅客住宿結帳時,以在「臺灣旅宿網」使用密碼及帳號,至旅客在「國內旅遊住宿優惠補助」活動專區登錄頁面,核對登錄資料與旅客出示身分證必須相符,且為本人使用,勾選旅客申請電子序號碼為「結帳」,登錄實售房價金額與開具給旅客之統一發票號碼(或免用統一發票收據之統一編號、或禮券號碼或清冊)。
2.每人限索取1組折價電子序號碼,每組號碼優惠補助1間實售房價之30%,最高補助新臺幣1,000元。(計算金額以小數點四捨五入)
3.依據補助折抵後房價向旅客收取住宿費用,如果旅客已預付房價全額,計算折價優惠補助經費,須以現金給付住宿旅客時,由業者先行代墊,再向交通部觀光局申請。
4.收執旅客住宿之發票(或收據)或住宿禮券影本,或其他可茲證明實售房價之證明文件。
*申請旅客折抵補助費:
1.檢附文件:
(1)「國內旅遊住宿優惠活動」專區列印住宿旅客資料報表。
(2)發票(或收據)或住宿禮券影本,或其他可茲證明實售房價之證明文件。
(3)領據。
(4)指定匯款帳戶存摺影本‧
2.申請方式依下列擇一辦理:
(1)活動期間每月10日前向交通部觀光局申請前1個月補助旅客費用。
(2)105年3月1日至105年4月30日向交通部觀光局申請1次補助費用。
(六)本局審核相關書表文件如需補正者,應期未補正者,逾期未補正者,本局得逕為駁回申請。
(七)申請旅客住宿折價優惠補助資料,如有不實或舞弊情事,經本局確認則不予補助不實或舞弊費用,申請旅宿業者應負相關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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